朋友不約而同說,我在找「Soul-mate」。
我大惑不解:「甚麼?鬚眉?巾幗不讓鬚眉?」
「不是。我是說心靈伴侶,Soul-mate。」
「哦!」我恍然大悟。
朋友大概是聽了我想找個甚麼樣的另一半後,有感而發,標籤了我的愛情只需要靈魂交流,很像坊間曲解的「帕拉圖式」戀愛,不用接近,也能有愛的感覺。
我回家認真思考。是嗎?我想要的,只是靈魂交流嗎?
但沒有親身感受對方的體溫的,還算是愛嗎﹖上帝創造的人,不僅有靈,也有欲。儘管我們不該由欲望控制心志,但神賜予人一切的喜悅,也包括兩情相悅的細膩故事。
朋友,不好意思。你們大概把我「神化」了。我很貪心,男女相愛後的一切,我都希望擁有。哪怕是既愛且恨的瞬間,若即若離的曖昧,生離死別的深情,我都期待。
而我期待的鬚眉,是個自靈魂就與我共鳴的個體,是能激發雙方潛能的動力,是另一夥閃亮耀眼的星星,是兩人齊心會併發世界無限可能的小宇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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